![]() |
关于中华爱心基金会登记事项的说明 |
2018-4-23 中华爱心基金会 |
《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》2017年4月5日 发布我会《关于中华爱心基金会登记事项的说明》
《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》是由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主办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政务管理、改革发展政策、公益慈善资讯、理论研究成果、舆情监测报告的权威性综合发布平台。 “关于中华爱心基金会登记事项的说明”要点如下:
一、民政部公布的《关于未在民政部登记的组织名单(第一批)》中,第一名“中国爱心基金会”、第二名“中华爱心基金”,均非“中华爱心基金会”。
二、中华爱心基金会系境外登记的非政府组织,依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经民政部批复(民函[2007]282号),2007年在民政部登记中国内地代表机构“中华爱心基金会(香港)北京代表处”,并连续9年被民政部检查合格。“中华爱心基金会(香港)北京代表处”的业务主管为国家民委。
三、2017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》施行,根据相关规定,“中华爱心基金会(香港)北京代表处”已由民政部转至公安机关登记。业务主管仍是国家民委。查询改到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服务平台。
|
|
Copyright2008 中华爱心基金会 电话:(10)66519295 66514830 传真:(10)66519295 E-mail: ckf.postmaster@gmail.com 网站建设公司:收获成功 |
京公网安备110102005047 京ICP备05041775 |